比较结果
共通模式
两种劳动都要求身体重复动作,动作精度都来自长期训练,且都有明确的身体分工。
各工艺差异
- 晒莨劳动以全身移动为主,多人分工,按日头安排
- 刺绣劳动以手部精细动作为主,单人长期坐姿完成
不可比部分
- 晒莨的体力强度与刺绣的精细度分属不同劳动类型,不宜比较强度高低;两者动作单位不同
可比性:直接可比
差异主张(2)
每条主张限定对象范围,声明置信度与反证,可被复核。
中
在身体劳动维度内,晒莨的摊布翻布以全身移动与多人分工完成,刺绣的运针以单人坐姿精细手部动作完成;可比较的是动作类型结构,动作尺度与参与人数不同。
对象范围:伦教晒莨场与绣坊,身体劳动维度
中
在身体劳动维度内,两种劳动的动作精度都来自长期训练,这是可比较的共通结构;体力强度与精细度分属不同劳动类型,不比较高低。
对象范围:晒莨与刺绣的劳动训练结构
编辑说明
两者都记录身体动作细节,可比单位为动作类型与承担方式;不比较强度。
对齐说明
为什么这些对象可以放入同一维度——比对读法,不是工艺结论。
- 对齐理由
- 晒莨的摊布翻布与刺绣的运针理线都记录身体如何参与劳动,可以放入身体劳动维度。
- 术语等价性
- 摊布/翻布/收布与持针/运针为各自术语,描述不同动作类型。
- 单位等级
- 比较单位同为劳动动作类型与承担方式;香云纱侧有现场记录,刺绣侧为通用知识。
- 时间地点一致性
- 时间均为当代实践;地点不同。
- 不能比较的部分
- 全身移动劳动与精细手部劳动分属不同类型,不比较强度。
- 阅读工具声明
- 本比较是编辑阅读工具,记录动作结构,不评价体力高低。
- 其他对齐方式
- 可按疲劳管理对齐,但缺人体工效数据,未采用。
参与工艺
范围声明
时间:当代实践(香云纱有现场记录;刺绣为通用工艺知识)
地点:伦教晒莨场 / 绣坊
比较对象:摊布翻布收布的体力分工(pu-xys-0006)、持针运针的手眼配合(通用做法)